
專利申請
1、我國專利法保護的對象
我國專利法保護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發明創造。
2、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形式條件是指應當以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格式,書面記載在專利申請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種必要的手續。實質性條件是指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3、專利的先申請原則
我國專利實行“先申請原則”,即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4、應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一般應當包括: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說明書摘要及其附圖。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請求書、圖片或照片以及簡要說明。
委托專利服務機構代理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
5、專利的審批時間
發明專利約兩年以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約半年以上。
審批中的有關事務由專利代理人承辦,申請人可等候審批中的有關通知。申請人的地址,電話等事項若有變更,應及時書面告知本公司。
6、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要求
專利申請文件除了要滿足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外,更為重要的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實質性條件。
法律規定,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人員能夠實現為準。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即專利申請的撰寫質量直接決定了該專利申請能否獲得專利權及要求專利保護范圍的大小。法律同時還規定,專利申請文件一旦提交,其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即如果首次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存在嚴重的或無法撲救的缺陷,則會導致一個很好的發明創造得不到合理的保護范圍或得不到專利權。
7、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應提供的資料
(1)發明創造名稱:應清楚和盡可能簡明地反映發明的主題,不得超過30個字,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標、型號或者商品名稱等,也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語言;
(2)所屬技術領域或用途;
(3)背景技術:應當寫明所知的、與本發明創造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及其出處,并客觀地指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如對現有技術狀況不清楚,可先在本公司進行專利文獻檢索;
(4)發明目的:應當客觀而有根據地寫明創造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什么樣的技術效果;
(5)技術方案:要清楚、完整地描述發明創造所采取的技術特征,包括發明創造由哪幾部分組成,各部分之間的位置關系,連接關系,工作原理,并指明哪些特征是現有技術,哪些特征是發明技術,對于現有技術特征應指明出處,應以本專業的普通技術人員不經創造性勞動就能實施為準;
(6)有益效果:應當清楚、有根據地寫明發明創造與背景技術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并指明所述的有益效果是由技術方案中的哪些特征帶來的,有條件的可提供實驗數據予以說明;化學和醫藥方面的發明要提供相關實驗數據和對比實驗數據以證明其有益效果。
(7)附圖:對于有結構特征的發明創造,必須提供結構示意圖,清楚地反映各主要部件的形狀及其相互之間的位置關系和連接關系。對于有電路特征的發明創造應提供電路圖,若電路圖較復雜,可采用方框圖形式表示,即將發明的全部技術特征(包括現有技術特征和發明技術特征)用方框表示,并將其中的發明技術特征方框圖單獨用電路圖形式展開,同時說明各方框之間的連接關系。
8、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供的資料
(1)提交產品六個方向的正視圖,對于相同或對稱的視圖,可以省略一個方向的視圖;
(2)對于產品的外包裝申請,其包裝上不起裝飾作用的文字說明必須覆蓋;
(3)各視圖中的產品只應顯示其外觀可見的線條,其內不可見的線條不能出現,如:虛線、點劃線、中心線等線條;
(4)各視圖中的產品與背景的顏色反差要大,其上不能出現產品以外的其他雜物;
(5)各視圖中的產品比例應一致;
(6)圖片或照片不得小于3cm×8cm,也不得大于15cm×22cm;
(7)申請要求保護色彩的,應向代理人說明,并提交彩色圖片或照片;
(8)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
9、辦理相關手續
(1)簽訂《專利代理委托書》;
(2)繳納有關費用,并索取正式收費票據。
10、索取專利文件
專利申請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將向申請人提供全套專利申請文件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